1968年,英国又一次颁布法案,要求工业企业建造更高的烟囱,以利于污染物的疏散。1974年的《控制公害法》囊括了从空气到土地和水域的保护条款,添加了控制噪音的条款。图为1954年11月16日,一名技术人员监测空气质量。
治污远非一日之功,1957年到1962年伦敦又连续发生了多达12次严重的烟雾事件。但随着相继颁布的法令更加繁多和详尽,这些被严格执行的法案成为“雾都”新生的保证。直到1965年后,有毒烟雾才从伦敦消声匿迹。图为1958年10月,交警在浓雾中指挥交通。
最开始,伦敦治污的法案和措施主要是针对燃煤的控制。20世纪80年代前后,汽车数量开始爆炸性增长,大量的尾气取代燃煤成为主要的大气污染源。伦敦治理空气污染也做出相应转向,开始控制市区汽车数量和尾气排放。图为1973年10月16日,环保组织集会,要求政府遏制汽车尾气污染。
起初人们主要关注汽油的铅污染对人体健康的影响,无铅汽油逐渐受到重视。图左为1978年10月18日,一名小女孩在英国首相府门前抗议汽车尾气污染。图右为1979年6月15日,发明家艾尔沃斯展示一台使用氢气作为燃料的清洁发动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