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 刘俊海:因为球星去世会连带导致球鞋价格飙升,但是那属于商业风险,而不属于不可抗力。不可抗力,按照合同法和民法典的规定,必须满足三大要件,不可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球星去世的时候,价格上涨,这是大概率事件应当是有预知的。这不属于履行不能的情况,而属于如果履行了会吃亏的问题。
此外,法学专家表示,即使平台设置有订单自动关闭的功能,超时自动关闭了订单,也不会影响买卖双方订立合同的效力。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 刘俊海:它的目的是为了保护消费者权益,为的是避免消费者钱财放到商家,商家既不交货也不退钱的道德风险,对消费者和电商而言,他们之间的合同除非被双方合议解除,或者被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依法律规定依法解除之外,原则上即使平台关闭了购物的功能也影响不了合同效力。
北京互联网法院法官 曾智湄:我们也想通过这个案例,让商家知道,任何的一个平台的这个规则的制定,双方之间的意愿,都要符合法律的规定,而不仅仅说平台已经关了,那我就没有这个履行合同的这个义务了。
所见非所得 直播带货纠纷谁担责
如今,网购的形式多种多样,比如直播带货,也是当下常见的一种网络消费形式。然而,收到的货物和在网络直播间里看到却不一样,那么遇到这样的情况,商家和消费者之间又该如何分责呢?让我们一起来看这样一个案件。
2020年3月,消费者刘女士在一个网购平台的直播间里,以8800的价格购买了一款翡翠镯子。拿到货物后,她发现这只手镯不仅颜色和直播间展示的差别很大,而且玉镯的表面有肉眼可见的石头纹,还存在打磨粗糙等问题。她第一时间拍下照片联系平台客服要求退货退款,遭到了对方的拒绝。
被告 店铺负责人刘先生:涉案商品是由原告在直播间先行挑选下订单,被告也曾经将商品的图片发送给原告多次确认,原告确认无误后,被告才进行加工。被告加工完毕后,也在直播间向原告展示了加工后的翡翠玉镯,原告也没有提出任何疑义。
在这款镯子的购买须知里,店铺写道“关于售后,毛坯手镯属于私人定制,一旦起货不退不换”。
原告 刘女士:谁都知道手镯,就是翡翠这个东西,就是色差一分价差十倍,他卖的就是色,卖的就是一个完美度,你明明它是一个实物,你在你那方你是能看得到的,你可以完全告诉我,是我有知情权,但是你没有告诉我,你把这个东西照得很美发给了我,然后再以不退不换的理由来拒绝我。
由于商铺拒绝退货退款,2021年1月,刘女士向北京互联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决被告返还她的全部购物款项,并支付一倍的经济赔偿金。
北京互联网法院法官 曾智湄:这个直播的平台显示这是一个黄翡翠的这个镯子,给她展示的这个图片。但是实际上她拿到手上,包括我们开庭的时候差异非常大,颜色近似于有点橄榄绿。
法院认为,由于店铺已经尽到了提示义务,刘女士的这笔订单确实不适用7天无理由退货的标准。但是,玉石类商品,玉石的质地、成色、样式对合同目的的实现具有重要影响。经过审理可以看出,原告收到的镯子与在直播间中展示的色差已经不在合理的范围内。
2021年7月,北京互联网法院经过审理,支持了原告刘女士主张解除合同,退货、退款的诉讼请求。
北京互联网法院法官 曾智湄:电子商务跟你线下购物差异非常的大,你线下购物可以先看、先试,衣服可以先试,但是电子商务当中不管是图片还是直播带货,你看到的可能跟你现实当中看到的有差异,因为灯光的差异音乐拍摄的差异,都会有。那么消费者在这个过程当中一定要擦亮你的眼睛。
“好评返现” 评论区图片与实物严重不符
“货不对板”是网购纠纷中比较常见的情况。有些商家甚至用返现金的好处,引导客户到评论区里按照商家提供的图文填写好评。去年,在网上购买枸杞的刘先生,就碰到了这样的情况。他就是被买家的好评图片吸引,下单购买。然而收到的实物与评论图片严重不符。
2021年4月,刘先生在某电子商务平台上看到了一款商家售卖的枸杞,标价7元。他浏览商品评论区发现,有许多消费者对这款商品予以好评,他当即下了单。然而收到货之后,他发现实物与图片中宣传的枸杞有很大的差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