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全省检察机关司法雇员队伍建设的意见》和浙江省检察机关司法雇员招录相关规定,经有关部门同意,台州市人民检察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司法雇员。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岗位职责
司法雇员主要协助检察官从事案件办理过程中程序性、事务性辅助工作。
招录人数
台州市人民检察院共招录司法雇员10名。
招录条件
-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
- 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 年满18周岁,不超过35周岁(1984年8月31日至2002年8月31日期间出生)
- 具有台州户籍(含区、县、市)
-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等
注:
上述人员中,属2020年应届毕业生的,须在2020年8月31日前取得学历证书。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0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20年应届毕业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下列人员不得招录为司法雇员:
●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 曾被开除公职的
● 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 配偶、父母在本院辖区内从事律师、司法审计、司法拍卖职业的
● 有其他不适合在检察院工作的情形
招录程序和办法
报名方式
网络报名和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
网络报名:
9月3日-9月4日17:30
现场报名:
9月3日-9月5日
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现场报名地点
浙江省台州市市府大道910号
台州市人民检察院 10楼1005室
报名须提交的材料及装订顺序:
- 台州市人民检察院司法雇员招录报名表(报名表用A4纸打印,并贴上近期彩色免冠1寸照片1张,点击文末阅读原文下载);
- 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 户口簿原件、复印件;
- 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
- 若本人因特殊情况无法到现场进行报名,需出具委托书并签名。
注:
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网络报考人员须提供上述相关材料的电子扫描件及报名表,一并发至邮箱:tzjcy910@163.com(请在报名邮件主题中注明“姓名 司法雇员招录”字样)。
网络报名人员须在领取准考证时提供报考相关资料原件进行审核,如不能提供,则取消考试资格。
资格审核
9月7日— 9月9日
领取准考证
时间:
9月10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地点:
浙江省台州市市府大道910号
台州市人民检察院 10楼1005室
笔试
笔试时间为9月12日,地点以准考证上为准。
笔试主要内容为法律基础知识和综合知识,满分100分,合格分60分。
面试
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与考察
根据职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录人数的1:1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公示与录用
考察合格的拟录用人员信息将在台州市人民检察院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各招录检察院指导被录用人员与经人社部门许可的第三方订立劳动合同。
如有疑问,可拨打上文表格中联系电话进行咨询。咨询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