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二者追求利益的不同,委托人与代理人在企业经营中会产生不可避免的矛盾,产生代理成本。
委托代理理论的核心目的就是探究如何通过完善的激励机制来降低代理成本,使得代理人能够将利益目标转化为*财富最大化。
国有企业相较其他企业而言部门更加繁杂,层层递进的管理模式使得代理问题出现在每一层部门管理中,严重影响了国企的运行效率。

同时国有企业由于其自身特殊性,很容易出现“政企不分”的现象,国企中的管理层常常由当地官员兼任。
这导致管理层通过管理权追求自身利益的情况很难被遏制,对推进国企的市场化改革相当不利。
将委托代理理论运用到国有企业改革,能够帮助国有企业完善自身管理架构,强化内部控制管理。

维护*的切身利益,防止国有资本流失,并建立起更加均衡的委托代理管理,提升企业运行效率。
产权理论最早由科斯于1991年提出。
在产权理论中,产权是指财产的所有者对财产的有关权利,包括财产的使用权、财产产生利益的所有权、财产的所有权及财产的处置权。

产权理论认为,外部不经济的现象产生的原因就是产权不清晰,因此应当完善产权制度,明确产权的界定范围,从而提升社会经济运行效率。
清晰的产权应当具有明确性,即对财产各项相关权利都有明确的界定;
同时还应当有专有性,这表示财产产生的所有经济利益都能够与某个特定对象直接关联;

